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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扬州市技术改造券开放申领!
2018-03-22 16:01:00

 一、发放企业范围

 

  在扬州市域内注册成立、依法开票纳税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制造业企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2017年)》中属于第13类~第43类。
 
  二、发放项目周期
 
  技改券可兑现的设备发票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兑现年度为2019年。
 
  三、发放方式
 
  1、登录网址“http://sme.yangzhou.gov.cn”申领“技术改造券”,具体申领流程参考《技术改造券网上申领指南》。
 
  2、“技术改造券”申领额需与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预计可获得的设备发票额测算奖励金额大体一致。
 
  3、已领券企业需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号13952574070,关注微信公众号“扬州工业投资”,咨询技改券详情,并自助打印技改券。
 
  4、项目总投资发生重大变化后,企业可再次登陆网站重新申领,覆盖替代原先申领的技术改造券,金额不叠加。
 
  5、2018年技改券最后申领时间和修改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技术改造券网上申领指南
 
  一、企业申报
 
  1、登陆扬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http://sme.yangzhou.gov.cn/注册用户名。
 
  2、在首页上,按顺序点击“我要优惠券”、““企业技术改造券——立即申领”和“立即申领”,进入申报页面。
 
 
 
 
    3、申报时,请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具体要求如下:一是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必须填写完整;二是项目类型为智能化改造、机器人应用、信息化提升、绿色制造、工业强基5个类型,申报时请企业认真考虑项目所属类型,不同项目类别之间的设备发票不能重复。
 
 
 
 4、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下一步”。
 
 
  5、阅读完以下5点说明后,点击“提交”,此时,技改券申报工作完成。
 
 
 
 6、技改券申报需经过县市两级经信部门的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申报人会收到手机短信提醒。此时,点击下图所示位置后,点击“我的优惠券”会看到获批的技改券。
 
 
 
 
 
 
二、经信部门审核
 
  1、县(市、区)经信部门审核,登录审核账号后,点击下图所示的位置后,点击“技改券管理”,最后点击“详情”,进入审核界面后完成审核。
 
 
 
 
 
 
  2、市经信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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