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1日下午,泰州市益民果蔬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公司)给高朋所送来锦旗,对高朋所韩巧红、张琳两位律师表示衷心感谢。鲜红的锦旗上“民营企业产权的保护神”的嘉许略显夸大,但案件背后的艰难和辛苦只有当事人和两位代理律师才有最深切的体会。
案件要回溯至2016年6月1日,泰州市某区政府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以泰州市某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作为征收部门,泰州市某区政府某街道办作为征收实施单位,征收东北至智堡河,南至海阳东路,西至草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着物,益民公司位于东花园路57号房屋在上述征收范围内。益民公司因对评估结果不服,委托高朋所就上述房屋征收所涉事务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高朋所指派了韩巧红、张琳两位律师为服务律师。
众所周知,征收拆迁案件向来以周期长、涉及面广、对专业要求高为主要特征。此时接案的韩巧红律师刚刚完成她的硕士毕业论文《扬州市城市房屋征收行政程序完善研究》的答辩。两位女律师接案后,若干次往返于扬泰之间,先后起草了三份法律意见书、五份书面报告材料,参加了若干次政府协调会,提出政府相关部门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但遗憾的是,均未能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2017年12月25日,某区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确认益民公司各项征收补偿合计2900余万元,同时以益民公司属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矿企业为由拒绝了产权置换的安置要求。不得已之下,益民公司先是申请行政复议,后又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9月6日,该案在泰州中院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2018年12月21日,某区政府作出了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决定。目前涉案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仍在协商过程中,但该区政府自行撤销其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也反映出政府相关部门认识到自身在涉案征收项目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房屋征收矛盾日益突出,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有些问题甚至演化成激烈的对抗冲突,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观察大多数城市房屋征收矛盾,不难发现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缺乏公正合理、完整具体的城市房屋征收行政程序。为尽量避免城市房屋征收矛盾造成的严重后果,2011年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提出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但在城市房屋征收的实际运作过程中,这些法律原则是否有落到实处的程序保障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