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2018-09-19 14:34:55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和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公务员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2号)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全省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力度
 
    (一)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围绕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人社部门关于就业创业工作部署要求、政策措施。及时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积极向公众征求《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修改意见,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多渠道公布“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和政策宣传月”等就业专项活动的时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信息。公开全民创业行动计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执行情况。
 
    (二)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社会保险领域重要政策文件信息。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情况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并更新维护药品目录库品种信息。定期公布养老、医疗等五项保险参保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三)推进人事人才信息公开。做好人事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系列新政的宣传和解读,公开首届江苏技能大奖评选、“中国江苏海外留学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进展情况。定期发布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目录。制定公布2018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目录。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招录信息发布工作。
 
    (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好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公开工作,并根据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省统一公开平台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本年度部门预算报表、上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相关信息。
 
    (五)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梳理省、市、县三级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发布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现省市县人社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服务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三级六同”,实现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在线办理。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级服务规范和“互联网+城乡居保”经办规程。
 
    (六)推进建议提案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均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力度
 
    (一)量质并举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各级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发言人”“第一解读人”职责,采取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传递权威信息。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积极参与省政府办公厅打造《政策简明问答》,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人社政策解读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以及群众获得感。
 
    (二)及时高效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新闻发布(通气)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关切。积极发挥江苏人社“两微一端”新媒体优势,重点做好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不断提升平台交互体验。利用门户网站民意征集、在线办理、意见反馈、满意度调查等互动功能,以及领导信箱等政民互动平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度。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完善舆情监测引导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联动,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对涉及本部门的舆情,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引导社会预期,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加强12333电话咨询服务能力建设。

    三、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条例出台后,做好新旧条例的衔接过渡工作,及时落实新条例的各项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举措。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比对新旧条例规定,修改文书答复模板,完善受理、交办、答复、归档等内部流程。
 
    (二)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根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以及条例相关要求,参照人社部主动公开目录,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梳理权力运行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完善厅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结合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主动公开的,应当转为主动公开件列入厅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期审查工作。依法保护个人隐私,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个人隐私的相关要求,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同时注意公开的范围及方式。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四)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厅门户网站(含二级子网)名称、域名及网站标识管理。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资源。优化网站信息智能检索功能,提高检索的准确性、便捷性及搜索结果展现的科学性。提高网站安全性,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增强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能力。
 
    (五)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优势。在发挥厅门户网站第一主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江苏人社“两微一端”新媒体优势,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信息发布工作。持续推进新媒体矩阵建设,推动人社系统自有媒体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新闻媒体的深度融合。

    四、大力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务公开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省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各单位要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工作意识,抓好贯彻落实。各市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承办相关业务。
 
    (二)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重点是加强新进人员和政务公开业务骨干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公开理念,不断提升专业素养,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工作能力。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