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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扬州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021-07-08 14:42:5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工信局、商务局,市职业(技工)院校,各相关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市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扬州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广泛开展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聚焦我市三都建设和“323+1”先进制造业集群,设立32个竞赛项目(工种),涉及制造业、服务业以及新兴产业(详见附件2)。各竞赛项目内容参考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三级)要求,适当增加新技艺、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内容。各竞赛项目(工种)的技术文件请登录扬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hrss.yangzhou.gov.cn/zyjn/index.shtml)浏览下载。

二、参赛对象

参赛人员报名条件:

1、从事相关职业(工种)的企事业单位一线员工或在校学生;

2、在扬州本地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具备相关技能技艺水平;

3、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获得省级一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选手,不再报名参赛。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经市政府同意,自本届大赛起,成立扬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由扬州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工信局、商务局为组委会常设成员单位,其分管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扬州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启用扬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扬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印章。

2主办承办单位本届大赛由扬州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工信局、商务局等部门联合主办,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江苏生活高级技工学校、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仪征技师学院、扬州运河文投集团等6家单位承办。

四、大赛序时安排

1、组织发动阶段6月底-7月初)竞赛组委会召开动员部署会,公布竞赛相关信息,印发大赛方案、发布竞赛技术文件,提出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发动。

 

2、选拔集训阶段(7月中下旬)各县(市、区)、功能区完成选拔赛,并组队进行集训。

3、决赛阶段(8月上旬)拟于82-4日集中举办扬州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决赛。赛场设在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等5家技工院校及扬州486非遗集聚区。

五、奖励办法

1扬州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8名。按照《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与实施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11121号),市人社局将会同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列入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目录范围的竞赛工种,其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双合格的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取证的不重复颁发);对项目参赛人数在50人以上的竞赛前3名选手,颁发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取证的不重复颁发);对竞赛一等奖的选手,颁发扬州市技能大师证书;对竞赛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扬州市技术能手证书。

2各县(市、区)、功能区围绕首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组织扬州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预选赛,自行发布竞赛方案并制定奖励措施,入选全市总决赛的名额另行分配。各地可会同职业技能第三方评价机构,共同举办预选赛。预选赛享受市级一类竞赛同等待遇。

3市总工会对获得全市决赛各项目一等奖的职工选手,综合考察合格后,授予扬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全市决赛各项目二等奖的职工选手,授予扬州市五一创新能手

4团市委对获得全市决赛各项目一、二、三等奖、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选手授予扬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市妇联对获得全市决赛各项目一、二、三等奖的在职职工女性选手,按照程序申报扬州市巾帼建功标兵

5对在本次大赛中成绩优异、组织有序、保障有力的县(市、区)、功能区,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荣誉奖牌。

六、经费保障

大赛组委会按照预算标准给予承办单位相应办赛经费补贴,具体包括竞赛组织、技术、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承担。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扬州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是聚焦三都建设“323+1”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品牌特色,加强高技能人才选拔表彰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竞赛组委会的各项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切实做好安排部署工作。

2、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办好本地区的预选赛,积极为市级竞赛储备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各地区、各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全媒体对大赛进行积极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指导企业、单位发动广大职工、学生积极参赛,真正做到以赛促训、以赛促学。

3精心组织,力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规范大赛的各个环节,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现场规程,切实保证赛场安全,不断提高竞赛的组织水平。坚持勤俭节约、绿色环保和低碳节能的原则办赛,努力提高大赛工作的实效性,确保赛出风格,赛出质量,赛出水平。

八、报名方式

1、申报人填写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4),选定一个邮箱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3)。可按属地原则向各县(市、区)、功能区报名参赛,也可直接向承办单位报名参赛,无需重复报送。

2、各县(市、区)、功能区填写大赛参赛选手汇总表(附件5),并按照竞赛项目(工种)报送对应的项目承办单位。

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选手食宿自理。

 

附件:1、扬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扬州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工种)

3、扬州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联系方式

4、扬州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5、扬州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汇总表

 

 

 

扬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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